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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作者: 222.84.130.47 于:2008-09-02 20:38:27.0]   [回复]   

就算在西南地区都算垃圾.还把口号喊遍中华大地.真是不知廉耻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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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6页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30.47 于: 2004-06-01 19:47:23.0]


关于西南政法大学:(1)一所下放到重庆市教委管理的地方院校,至今仍在网上声称是“全国唯一重点政法大学”。而事实呢?北大、武大法学院各有博导三十多人,人大法学院有博导51人,中国政法大学有博导近70人,而西南政法大学只有博导20人,却号称”全国唯一重点政法大学”,并以此来欺骗考生和考生家长 (点击本网站“全国重点大学”,看西南政法大学是否写的是“全国唯一重点政法大学”);(2)西政不断有学生发言声称“西南政法大学是全国最好的大学”或“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最好的学校 ”,清华\北大比西南政法大学在法学上差远了,事实呢?西南政法大学算什么!怎能与有百年历史的北京大学相比? (3)与重大合并有利于西政发展,任何没有偏见的人都会认为这是不争的事实!可西南政法大学就是怪!他却要闹什么独立!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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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27.97 于: 2004-06-02 20:45:05.0]
西南政法大学实力到底如何?请西政学子介绍一下。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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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02.101.70.171 于: 2004-06-07 17:53:25.0]
老子就是西政的,垃圾的要死!!!!!!!!!!!!!!!!!!!!!!!!!!!!!!!!!!!!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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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0.114.8.65 于: 2004-06-08 10:01:56.0]
西政到底强在哪里?如果你是学法律的,请回去问问你老师,当年走上法学讲台前,或者在法学讲台前呆了一段时间后,是否去西政“补强“过?当代中国法学的新课题新思想新方法,除了从国外进口的,有几个的源头不是在西政然后才被吹成是在其他地方?就从西政宁死不与某大合并这一点来看,还不足以说明一切吗?是啊,西政的博导是没?大70多人那样多,可是你去调查一下看,国家每年到底给了?大几个博士生指标?博导也兴扩招?告诉你吧,西政从去年起,本科生都不扩招了.因为西政的原则是:宁缺勿滥!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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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0.114.8.65 于: 2004-06-08 10:23:28.0]
对了,我还想起一件事来,记得?大03年上半年时博导人数也跟西政差不多,不到二十人,可是到了下半年跟西政一道获取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资格后,博导却一下增加了五十余人----“一振作间而已“.翻译成现代白话文----速成!而西政呢?精挑细选,增加了三位老先生.
还有,西政招博士生,从不将这个专业挂靠在那个专业名下招--比如明明国家只给了A法博士点,却大招特招B法博士生.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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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31.151 于: 2004-06-08 17:55:55.0]


这位同学说话一定都不严肃,你考查了没有,中国政法大学早在2002年就有45位博导,是西政的2倍,可这位同学却说“大03年上半年时博导人数也跟西政差不多,不到二十人”,这种不求实际的乱说难道就是西政的治学态度?2002——2004年中政引进了大量人才,其中有不好本身就是博导,并不是那位同学所讲的乱增博导。请看看中国政法大学引进的人才:
王人博

男,46岁,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博士学位。兼外国法制史学会常务理事。原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代法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主编。研究领域是宪政法治理论与法理学,出版多部专著和论文,多次获国家、省部级奖,主持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2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崔永东

男,41岁,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博士学位,博士后。原任清华大学副教授,曾获得清华大学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专业领域是法律文化、法律思想史,著有多部专著、论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2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蔡定剑

男,48岁,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博士学位,原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处秘书组副局长兼北京大学硕士生导师。担任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等。研究领域为宪法和法制建设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在国内外发表多项专著论文,居国内研究之前沿,曾获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4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法学院。



张楚

男,48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博士学位。原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专业领域为电信法、网络法和知识产权法。曾作为2001年中央法制讲座“信息网络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并作为科技部和教育部有关电子商务立法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出版多部专著和多篇论文,主持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2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为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高祥

男,43岁,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回国后,任职最高人民法院,为一级法官。专业领域是商法。有关信用证研究的成果均发表在世界著名法学杂志上,出版了全球第一部关于信用证欺诈的专著,多次受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等国际组织邀请,以专家身份参加国际会议与讲座。2004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



莫世健

男,47岁,曾留学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毕业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获博士学位,拥有澳大利亚律师资格。曾任教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在香港城市大学任副教授6年。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税法(香港)协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协会理事、香港海商法协会会员,并在国内多所大学兼职研究员。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WTO、仲裁法和海商法。在国内外出版多部著作、论文,所著《国际商法》(英文版)被澳洲商学院、法学院作为教材广泛使用,已连续再版三次。2003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为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许浩明

男,49岁,毕业于德国明斯特大学,获博士学位。兼德国法学会暨欧洲法学会外籍会员。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德国法、欧盟法与WTO,研究成果曾被德国法学会论文集收录,这是德国法学会第一次收录中国学者的发言,在欧洲还出版有其他科研成果。2002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为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乐国安

男, 57岁,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硕士学位。原任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心理学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中国科学院心理学研究所研究员,教育部高等学校心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市政协委员等。研究领域为心理学。主持多项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在国内外发表多项成果,并多次获奖。2002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为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



张凌

男,48岁,毕业于吉林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均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是第一位在早稻田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中国人。曾在日本爱知大学和早稻田大学任教或从事研究工作,在日本非常具有影响力的杂志上发表多篇专著、论文,其博士论文的出版得到日本官方资助。专业领域为刑法学。2002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为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正拟聘请其作为朝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蔡拓

男,56岁,毕业于南开大学,获博士学位。原任南开大学政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治学理论博士点牵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中国政治学会理事,天津市政治学会副会长。研究领域是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理论、全球化与全球问题。主持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科研成果多次获奖。2002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任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丛日云

男,47 岁,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获博士学位。 原任辽宁师范大学政治法律系教授,政治学教研室主任,大连市政协委员。专业领域为:西方政治思想史,政治学理论。主持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表多项科研成果并多次获奖。2003年获优秀博士论文奖。2002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任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帆

男,52岁,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原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国际金融、涉外经济。对人民币汇率研究居国内前沿,主持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在国际金融、WTO等领域成就突出,先后两次被邀请到《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讲学。目前已发表论文上千篇,著作15本。2003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为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玉圣

男,41岁,北京大学毕业,获硕士学位。原任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曾兼任《学术界》执行主编,现有中国美国史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学术兼职,并兼多个学术刊物的编委。2001年创办并主持学术批评网,大量有关学术规则的成果广泛受到学术界的关注。2003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为人文学院教授。



郭世佑

男,47岁,毕业于杭州大学,获博士学位。原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学教授,浙江大学中国近代历史与当代发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杭州市政协委员。研究领域为中国近代史,曾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国家与省部级奖励。2003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为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作为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课题组重要成员。



廖美珍

男,48岁,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博士学位。原任湖北师范学院教授,外语系主任。专业领域为:英语语言学和法律语言学,为国内少数法律语言学的研究人员。2003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为外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许传玺

男,36岁,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哈佛大学,获人类学博士和法博士。曾任美国宝维斯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纽约大学法学院亚洲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专职研究员,1998年至今担任旅美中国法学会主席,美国比较法学会理事。研究领域是民商法、美国法、比较法、人类学、社会学等,在国内外出版多部科研成果。2002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担任中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受国务院委派,作为中国代表团专家,出席世界大学生体育联合会第28次全会和《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第14次大会,当选为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法律委员会主席、世界遗产大会主席团法律顾问。



张中秋

男,41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博士学位。原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青年学术骨干,法理学学科带头人。兼中国法律史协会和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专业领域为法律文化、比较法、中国法律史,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项目,发表多项科研成果,多次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2004年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我校,现为我校国家重点学科法律史研究中心教授。



人事调动程序正在办理中:

潘小娟

女,49岁,毕业于法国巴黎第一大学,获公法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研究领域为行政学,发表专著论文多项,主持有国家、省部级项目。



雷颐

男,48岁,毕业于吉林大学,获历史学硕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研究员,曾任《近代史研究》副主编。研究领域为中国近现代思想史和知识分子研究。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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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31.151 于: 2004-06-08 18:21:01.0]
以民商法为例,看看中政的民商法博导,是不是比西政民商法博导差(西政民商法博导是李开国\张玉敏\越万一\陈苇):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生导师名单:江平、杨振山、方流芳、王卫国、赵旭东、米健、李永军、费安玲、张楚、许传玺、巫昌祯 。江平、杨振山、巫昌祯是老一代国内著名法学家,也是多年博导,不再简介,这里只看中国政法大学新增博导是不是像那位同学说的属于不合格博导。相反,我倒觉得西政的某些博导(为了面子,我就不再占名)属滥竽充数!

王卫国教授
个人情况: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51年5月
最后学历:硕士
专业方向:经济法
职务: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
社会兼职: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和企业重组研究中心执行理事长。 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 香港大学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信息产业部《电信法》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国际商会(ICC)仲裁院仲裁员,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消费者协会“3.15”专家自愿者,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兼职律师,中共中央1999年第二次法制讲座主讲人(在中南海怀仁堂为江泽民等中央领导教授讲授《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国家经贸委《企业债务重组》研究项目首席专家, 中澳机构合作研究项目《中国经济法改革》中方项目主任,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商业和金融欺诈》项目专家组成员,(国家人事部)中央国家机关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副研究员 .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A.中文部分:
《试论民事责任的过错推定》(1982);《论合同的强制实际履行》(1984);《损害赔偿社会化与西方侵权法危机》(1985,获西南政法学院科研成果奖);《现代民法的因果关系理论》(1986); 《论民法与商品经济》(1986); 《民事责任竞合之比较研究》(1987); 《引进成套技术设备的法律问题》(1988);《规范协同论》(1988); 《产权明晰化与企业非国有化》(1988); 《所有权转换探析》(1989); 《不可抗力概念的立法与学说考察》(1989);《瑞典新〈货物买卖法〉的主要特点》(1992); 《企业重整制度之立法范例比较》(1993); 《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学的观念转变》(1993);《公司资本论》(1993);《民法学者的哲学思考》(1993);《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结构—功能特性》(1993);《论合同无效制度》(1995,获《法学研究》百期优秀论文奖);《超越概念法学》(1995,获《中国改革成果通报》荣誉证书);《论重整制度》(1996,获宪梓优秀科研成果奖);《法国治理企业困境的立法和实践》(1996);《商业保障与新破产法》(1996);《中国消费者保护法上的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1998);《论重整企业的营业授权制度》(1998,获中国政法大学97校庆论文奖);《现代企业制度中的法人产权》(1998); 《论法学家的人格》(1998);《企业拯救制度在中国的采用:比较概观》(1999);《产权的法律分析》(1999);《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1999);《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2000);《中国入世与法制建设》(2000);《债务重组与企业脱困》(2002)。
B. 英文部分:
1、“Som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of China“, Juridik Tidskrift (Stockholm), Vol. 1989-90, No.5;
2、“The Legal Modernization in China: A Cultural Survey“, Juridik Tidskrift, Vol. 1990-91, No.4;
3、“The Legal Character of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ve Ventures“,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Law Review (Vancouver), Vol.26 (1992), No.2;
4、 “Business Protection and the New Bankruptcy Law“, China Monitor (Hong Kong), August 1996;
5、 “Fraudulent Conduct and Punitive Damages in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of China“, Canberra Law Review, Vol.4, Nos 1&2 (1997);
6、 “Adopting Corporate Rescue Regimes in China: A Comparative Survey“, Australian Journal of Corporate Law, Vol.9, No.3,1998.
二、专著类:
1、《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专著,1987年出版,2000年再版,获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中国民法》(合著,1990);
3、《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合著,1991,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
4、《商法案例评析》(合著,1996);
5、《中国土地权利研究》(专著,1997,获司法部“九五”期间优秀科研成果奖);
6、《科宾论合同》(上、下册)(译著,1997-98);
7、《中国证券法破产法改革》(主编,1999);
8、《中国土地权利指南》(国土资源部项目成果,主编,2001)。
9、《中国土地权利的法制建设》(国土资源部项目成果,主编,2002)
三、教材类:
《商法学》(高等法学院校法学主干课教材,副主编,1999), 《破产法》(专著,1999),《商法概论》(教材,主编,2000)。《经济法》(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教材,主编,2000)。《商法、经济法》(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教材,主编,2001);《商法》(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教材,主编,2001);
四、科研项目:
1. 《当代破产法改革与21世纪中国破产法》 “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为教育部10万元,学校配套10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子课题:(1)企业拯救和企业困境早期防治。(2)跨界破产。(3)破产优先权的限制。计划于2002年完成。与此课题相联系的是课题组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联合开展的《中国破产法改革》研究课题(经费双方自筹)。
2. 《中国土地权利的法制建设》 国土资源部委托和资助项目(已拨经费10万元),于1999年启动,2001年9月完成《中国土地权利指南》、《中国土地权利研究报告》和《中国土地权利通则(建议稿)》并通过专家鉴定。该项目旨在总结我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和现有立法成果,设计我国土地权利的体系框架,构建各种土地权利制度和规则。这一项目对我国的土地立法、物权立法、国企改革和农村经济改革具有重要价值。项目成果现已出版。
3. 《法务会计》 与香港中文大学会计系合作开展的跨学科项目,于1999年启动。该项目的内容包括:(1)引进美国哈佛大学的理论体系,结合中国的会计规范和实践,编写一套法务会计教科书(包括基础教程、高级教程和案例教材);(2)在我校正式开设《法务会计》课程,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在职人员培训。该项目的目标在于使我国法律专业人士能够将现代会计学的理论和技术手段运用于法律问题分析和法律实务操作,以适应现代市场“交易金融化”和“交易行为数字化”的发展趋势。计划在2002年8月完成教材编写工作并随后启动该课程。
4. 《企业债务重组的替代方法研究》 国家经贸委项目,世界银行资助。目的是总结国企解困的成功经验,研究在市场制度下通过交易创新实现企业产权重组,使企业摆脱困境的新方案及相关立法建议。研究报告已于2001年8月完成。
5. 《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中国大陆新破产法的进展及其跨境影响》 香港研究拨款委员会资助项目。时间为2001年12月至2003年12月。合作者为香港大学法学院学者Charles Booth、张宪初、Philip Smart.
获奖情况:
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入选者。
英国剑桥国际传记中心“21世纪2000杰出学者” 入选者。
国际学术活动:
1、1989年9月至1992年1月,瑞典乌普萨拉大学法学院客座研究员,从事研究和讲学。
2、1989年10月,斯德哥尔摩大学讲学。
3、1990年4月,瑞典隆德大学讲学。
4、1991年2月,出席斯德哥尔摩国际民法会议。
5、1991年7月,德国哥廷根,出席世界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大会。
6、1991年11月,芬兰拉普兰大学讲学。
7、1991年12月,斯德哥尔摩,瑞典比较法学会讲学。
8、1992年1至7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从事研究和讲学。
9、1995年11月,香港,出席国际破产从业者协会(INSO)亚太区年会。
10、1995年11月,巴黎,随全国人大代表团考察法国企业重整的立法与实践。
11、1997年5月,奥地利联合维也纳学院,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交易法律实务研讨班”。
12、1997年12月,澳大利亚堪培拉,出席中澳机构合作项目国际研讨会“中国商法的最新发展”,担任主持人和主讲人,提交论文《Fraudulent Conducts and Punitive Damages in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of China》。 1998年5至6月,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法学院,执行中澳机构合作项目研究计划,从事专题研究与写作。 1998年10月,奥地利联合维也纳学院,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机构法高级研讨班”,提交论文《Adopting Corporate Rescue Regimes in China: A Comparative Survey》。
13、1998年12月,香港,出席“亚洲经济法论坛”,提交论文《Focus on SOE Horses: Ownership or Obligations?》。
14、1999年1月,马尼拉,出席亚洲开发银行“亚洲破产法改革”研讨会。
15、1999年10月,马尼拉,出席亚洲开发银行“破产法改革研讨会”。
16、1999年6月,香港,出席“破产法发展: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回应”研讨会,担任主讲人。
17、1999年9月,香港,“中国新合同法对港商的影响”研讨会主讲人。
18、 1999年11月,悉尼,出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世界银行、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澳大利亚财政部“亚洲破产制度”研讨会,提交论文《Restricting Rights of Priority in Bankruptcy Law: A Theme in Reform》。
19、2000年4月,美国华盛顿等8城市,受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者计划”资助,考察美国企业并购、资本市场和新经济。
20、 2000年4月,北京,出席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办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合伙企业法国际研讨会。
21、2000年5月,北京,我校经济法系与德国科隆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合办《中德银行和资本市场法律研讨会》,担任会议主持人和专题发言人。
22、2000年5月,意大利佛罗伦萨,出席“国际法学教育家会议”,提交论文《A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Legal Education in China》。
23、2000年7月,长沙,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办《企业破产与重整立法国际研讨会》,提交论文《当前破产法起草的几个目标》。
24、 2000年10月,越南河内,作为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特聘专家,执行联合国开发署援助项目“越南国有企业改革立法”,提供咨询并于事后提交研究报告《Improving
25、Legal Framework for SOE Reform --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26、Chinese Experience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State Companies with Review of the SOE Legislation in Vietnam》。
27、2000年11月,香港,出席香港大学、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美国DUKE大学等机构主办的“中国破产法论坛:发展中的破产制度”研讨会,担任主持人和主讲人,提交论文《Institutional Reasoning in Drafting New Bankruptcy Law of China》。
28、2001年2月,印度尼西亚巴厘,出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亚洲开发银行(ADB)、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印度尼西亚 政府主办的“亚洲破产法改革论坛”,担任主讲人,提交论文《Strengthening Judicial Expertise in Bankruptcy Proceedingsin China》。
28、2001年5月,访问德国、意大利和法国,进行校际学术交流,并作有关中国破产法改革的学术讲演。
29、2001年6月,加拿大温哥华,出席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法律改革和经济发展”研讨会,担任主讲人和主持人,提交论文《Changchun Approach: A New Scheme for Debt Restructuring in China》。
30、2001年8月,德国柏林,出席第二届亚洲学者国际大会,担任“中国农村土地:土地权利与可持续利用”单元主讲人,提交论文《Use Rights to Collective Land in China: Looking for Further Reform》。
31、2002年4月,香港,出席香港大学法学院和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企业破产的最新发展”研讨会并作专题发言。
32、2002年4月,北京,出席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办的破产法国际研讨会,担任会议主持人。
33、 2002年10月9 —11日,北京,出席国际破产从业者协会(INSOL)亚太区年会“转归时代的企业拯救”,担任学术分会第二召集人并作大会发言。
34、2002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荷兰瓦格林根,出席瓦格林根大学主办的“转轨国家的土地登记与空间规划:欧盟的机遇?” 研讨会,提交论文《Land Registration in China: Features and Development》并作专题发言。
35、2002年12月2—4日,奥地利维也纳,出席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商业和金融欺诈》项目专家组会议。
36、2002年12月16—17日,泰国曼谷,出席经合组织(OECD)主办的“亚洲破产法论坛”,作会议主题发言。
37、2003年1月27—28日,美国华盛顿,出席世界银行“破产风险管理:下一个十年的标准和战略”国际论坛,担任会议发言人。


赵旭东教授
个人情况:
性别: 男
出生年月:1959年9月
学历: 博士
专业方向:商法、公司法、证券法
职务:民商经济法学院 副院长 商法研究所所长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1、《论我国公司法的调整对象》,载 《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三期。
2、《论企业集团的法律问题》, 载《法学研究》 1989年第六期。
3、《民法通则的回顾与展望(笔谈)》,载 《法学研究》 1991年第三期。
4、《我国企业立法的现状与未来》,载 《法学研究》 1992年第二期。
5、《集体企业法人研究》, 载《中国法学》 1991年第一期。
6、《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析》,载 《中国法学》 1991年第五期。
7、《对所有制所有权与企业立法的思考(笔谈)》,载《中国法学》 1992年第二期。
8、《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与效力》,载《中国法学》 2000年第二期。
9、《公司法人的有限责任制度评价》, 载《比较法研究》 1987年第一期。
10、《企业法人主要法定条件分析》, 载《政法论坛》 1987年第三期。
11、《我国公司立法中的几个问题》,载 《政法论坛》 1991年第一期。
12、《独资企业立法研究》,载《政法论坛》 1995年第二期。
13、《商法的困惑与思考》, 载《政法论坛》 2002年第一期。
14、《论捐助法人在民法中的地位》, 载《法 学》 1991年第六期。
15、《独资企业、一人公司与国有企业辨析》,载《中外法学》 1991年第三期。
16、《美国的国有企业一联邦公司》,载《中外法学》 1996年第二期。
17、《公司法实务系列》(共六篇论文),载 《人民法院报》 2002年1月至2月。
18、《信息公开制度与投资者利益保护》,载 《法制日报》 2001年12月9日。
19、《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性质与公司法的适用》,载《民商法纵论》2000年12月。
20、《论公司的财产责任形式》,载《民法硕士论文选》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21、《中国的企业集团及其法律调整》(德文),载《康采恩法研究文集》1991年12月。
22、《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比较、冲突和改革》(英文), 载澳大利亚《堪培拉法律评论》。
二、著作类:
1、《企业法律形态论》 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6年6月版
2、《法人制度论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年6月版
3、《公司法概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
4、《欧洲九国公司法》(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
5、阿狄亚著《合同法》(译) 法律出版社 2002年3月版
6、《台湾法律概论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年1月版
三、教材类:
1、《民法教程》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年1月版
2、《公司法教程》 法律出版社 1987年版
3、《民法教程》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年1月版
4、《民商法实务研究—总论卷》 山西经济出版社 1993年9月版
5、《民商法实务研究—债论卷 》山西经济出版社 1993年10月版
6、《合同法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00年12月版
获奖情况:
1、《法人制度论》获梓科研奖一等奖,并被推荐为中国图书奖优秀学术著作
2、《民商法实务研究》获山西省优秀图书奖
3、《论我国公司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法律特征》获北京高校第二届哲科中青年优秀成果奖
4、《我国企业立法的现状和未来》获司法部直属院校优秀论文奖



米健教授
个人情况:
性别: 男
出生年月:1957年6月
学历:法学博士
专业方向:民法学
职务: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兼中德法学院院长、比较法研究杂志主编和澳门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青海省法官协会副会长。

科研成果:
《罗马法基础》(合著);《欧洲单一市场》(主编);《澳门法律》(合著);《澳门法制与大陆法系》(论文集);《“一国两制”法律问题研究》(澳门卷主编)。主要论文有:《现代侵权行为规则原则探索》、《推定过失的比较观》、《论所有权的相对性》、《现阶段我国城市的现邻关系》、《当代中国民法传统的形成与发展》、《关于“公平原则”的几点思考》、《从人的本质看法的本质》、《从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冲突与交融看澳门法制的未来》、《香港澳门法律过渡问题的同异及其相应政策》、《从比较法到共同法》、《用益权制度及其现实思考》、《典权制的比较研究》、《论司法独立的制度要素与保障》、《中国入世后司法必须独立的八大要因》、《物权变动的司法创制》、《论“民事法律行为”命名的谬误》和《意思表示分析》等。主要译著有:《比较法总论》、《法学导论》、《后现代法哲学》和《用益权》(《学说汇纂》第九卷)等。此外,多次在外国刊物上以外文,包括德文、英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和日文发表论文。

学术活动与获得奖励:
1988.1-1989.5获国家奖学金前往联邦德国汉堡马普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进修,其间先后于德国帕骚大学、波鸿大学,瑞士洛桑比较法研究所和弗里堡大学作学术报告并进行学术交流;1990.4-6应邀作为客座教授前往意大利罗马大学访问交流。同年,获国家教委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基金奖。1991.10-1995.4应澳门政府法律翻译办公室聘请,受司法部、国家教委派遣,以中国法律专家身份前往澳门参与澳门法律本地化工作。1995年辞职回北京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执教。1997-1998获德国洪堡科研奖学金,作为客座研究员往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进行专题研究。1998年以来,先后于德国汉堡大学、汉堡马普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法兰克福法学会、慕尼黑大学、图宾根大学、弗里堡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一、第二大学,日本中央大学等作学术报告和进行学术交流。2001年9月-2002年9月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




费安玲教授:
个人情况: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59年11月生
最后学历:博士
专业方向:民法
职务: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
社会兼职:中国版权协会理事,北京民商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版权保护协会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1、《论著作权的继承客体》,载《福建论丛》1986年第1期
2、《论经济体制改革与法人制度》,载《函授与教学》1986年第1期
3、《论房地产相邻关系》,载《中国房地产》1987年第1期
4、《民法通则概念辨析》,载《律师与法制》1987年第1?D?D6期
5、《论作者在著作权法中的地位》,载《政法论坛》1987年第4期
6、《刑法与民法的一个冲突点?D?D出版权的剥夺与不受保护》,载《政法论坛》1993年第2期
7、《罗马法研究在中国的态势与展望》,载《比较法研究》1994年第4期
8、《罗马法国际研讨会综述》,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6期
9、《论罗马法中的“财产合算”制度及其对后世民法的影响》,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
法法典化》(论文集),1995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0、《论编绘性地图作品的法律特征》,载《著作权》1995年第2期
11、《La tutela giuritica dei diritti d’autore in Cina ed in parti colare la tutela giuridica dei softuare》,Italia, 1997, 1,
12、《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的产生及特点》,载《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1期
13、《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之探研》,载《民商法论丛》第10卷,1998年
14、《论合同法中的附随义务》,载《当代司法》1999年第3期
15、《论保证人的抗辩权》,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1期
16、《中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在《北京商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
17、《国外保险中介制度模式比较研究》,载《北京金融》2000年第5期
18、《论担保的独立合同》,载《民商法纵论》,2000年,中国法制出版社
19、《保险投资 监管法律要跟上》,载《中国保险报》1999年11月5日
20、《保证人抗辩权及其罗马法溯源》,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D?D物权与债权之研究》(论文集),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1、《对中国保险市场现状与对策的研究》,《中国商业保险》,2001年第4期(2001年8月)
22、《条款费率期盼变革》,载《中国证券报》2002年10月14日
23、论保险条款费率的市场化,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2年第5期
24、品牌创设的客观环境和主观因素, 载《人民日报》(第三版,理论版)2002,11,29
25、不动产征收制度的私法思考, 《政法论坛》2003年第1期
26、论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对作者权利保护的强化, 《中国法律》2003年第1期
La recente riforma della legge sul diritto d’autore in Cina. Riflessioni su alcuni problemi》(意大利文), 意大利法学学术刊物Diritto e Storia,第2期,2003年3月
28, 《对物权中先取特权一般规则的立法思考》,载《制定科学的民法典——中德民法典立法研讨会文集》,法律出版社2002年12月版,第519页
29, The China Insurace Market From 1980 to Now, Risk Management Review N.9 2002, Singapore
30、50 anni di evoluzione del diritto matrimoniale e di famiglia della Repubblica Popolare Cinese《DIRITTO CINESE E SISTEMA GIURIDICO ROMANISTICO》, 2003, 7
31、《著作权的保护》,载《外国法学译丛》1985年第1期
32、《苏联著作权代理公司章程》,载《版权参考资料》1985年
33、《罗马法律制度中的契约外责任》,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论文集)》,1995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4、《婚姻》,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论文集)》,1995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5、《单纯合意即形成债:论罗马债法中的合意主义》,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D?D物权与债权研究》,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二、专著类:
1、《民法大全选译·家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民法大全选译·遗产继承》,从拉丁文独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意大利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4、《民法大全选译·婚姻、家庭与遗产继承(拉汉对照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罗马继承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讲析》,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版,合著,
7、《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合著
8、《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合著
9、《民商法实务研究·著作权卷》,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合著,副主编
10、《当代司法体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合著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合著,副主编
12、《知识产权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合著
13、《著作权案例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4、《民法精要》,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印刷,1999年版
15、《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物权和债权之研究》,执行主编,2001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6、《各国保险法律制度对比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12月,合著
17、《委托、赠与、行纪、居间合同案例评析》,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11月,主编
18、《委托、赠与、行纪、居间合同实务指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11月,主编
19、《著作权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6月
20、《知识产权法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7月,37万字, 主编
21、《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8月, 50万字,主编
22、《担保法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
三、科研项目类:
1、意大利国家科研委员会科研项目:《罗马法学研究在中国》,项目主持人之一和主要参与者之一
2、欧盟高等教育科研项目:《中国与欧盟国家担保法律制度比较研究》,项目主持人
3、国家资助青年教师基金科研项目:《著作权权利体系之研究》,项目主持人
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科研项目:《各国保险法规比较研究》 分课题主持人
5、中国政法大学项目:《意大利物权法研究》,项目主持人
6、与意大利罗马大学合作项目:《意大利二十世纪法学名著系列翻译》,项目主持人
7、中国版权学会课题研究项目:《地图作品著作权研究》,项目主持人
四、学术活动:
1979年10月-1983年8月在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读书,获法学士学位。
1983年9月-1986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习,攻读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6年7月?D?D现今,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任教。
1995年任副教授,同年被聘为硕士生导师,2000年任教授。
2003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
1993年-1994年在意大利罗马大学学习法学院并从事罗马法翻译工作。
1997年11月?D12月应邀在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院客座讲学
1999年11月?D2000年5月在意大利波洛尼亚大学法学院进行研究工作
2001年11月-12月,应邀在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院客座讲学
2001年通过国家考试,开始攻读民商法学民法方向博士学位
中美物权法国际研讨会上的报告:不动产征收法律制约论(2002,6 北京)
欧洲和亚洲罗马法国际研讨会上的报告:胎儿利益的保护:罗马法的启迪与中国民法典草案中的基本思路(2002,10,南斯拉夫)
中国国际商帐追收法律问题研讨会,是主报告人之一(1998年,中国)
国际学术会议上所作的报告:
1、中日物权法国际研讨会上的报告:物权法中先取特权一般规则的立法思考(2001,9 北京)
2、中美物权法国际研讨会上的报告:不动产征收法律制约论(2002,6 北京)
3、欧洲和亚洲罗马法国际研讨会上的报告:胎儿利益的保护:罗马法的启迪与中国民法典草案中的基本思路(2002,10,南斯拉夫)
4、1998年中国国际商帐追收法律问题研讨会,是主报告人之一
5、1995年全国著作权理论研讨会,是主报告人之一
6、欧洲大学与宗教国际研讨会“University and Church in Europe“《法学论坛》上的报告:50annidivoluzione del diritto matrimoniale e di famiglia della Repubblica Popolare Cinese(2003,7,18)
在国外举办的学术讲座:
1、1993年12月,应意大利玛切拉达大学(Universita’ di Macerata)法学院的邀请,与怀效峰教授共同举办了《中国的礼法文化与古代习惯法》的学术讲座
2、1997年11月应邀在意大利国家科研委员会(CNR)举办了学术报告会,学术报告的主题是《中国民法法典化与意大利民法典的翻译》
000年4月应邀在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院作了《中国法律文化与传统》学术报告
4、2001年12月-2002年1月应邀在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院就《中国著作权保护的若干问题》举办了学术讲座
5、2002年11月在广州,进行《中国品牌创设中的商标法律保护》的报告(全国工商联、联合国计划发展署等机构主办)
6、2003年12月,在罗马大学举办学术讲座:Riflessioni sul progetto di codificazione civile nella Repubblica Popolare Cinese: la IV bozza del Codice civile
7、2003年12月,在比萨圣安娜大学举办学术讲座:Sul progetto di codificazione civile nella Repubblica Popolare Riflessioni sul progetto di codificazione civile nella Repubblica Popolare Cinese: la IV bozza del Codice civile Cinese
参加我国立法活动:
分别参加了1990年《著作权法》草案、2001年《著作权法》修正案、2002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改草案、《中国民法典》草案、《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草案、《物权法》草案等立法的论证活动
获奖情况:
获得意大利政府文化交流奖
1、参著的《民法学原理》,获得司法部第三届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两次国家优秀教材二等奖
2、译著《意大利民法典》,,北京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3、独著的《罗马继承法研究》获得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2002年。

讲授的课程
民法学、知识产权法、罗马私法
自我评价
本人并非很聪明,但是刻苦,认真,执著。对所从事的职业十分敬业。不是思想家但对事物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喜欢与朋友进行沙龙式的讨论。十分厌恶自吹自擂和浮夸。外表给人以严肃之貌,实极为平易近人;有较为外向的表征,实十分喜欢宁静。喜欢了解新鲜事物,外出旅游是一个嗜好,但在工作的压力下该嗜好已经被压缩在极小的空间内。


李永军教授
个人情况: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4年10月
最后学历:博士
专业方向:民商法
职务: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法研究所 副所长
社会兼职:本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自1994年至今一直从事法律起草工作。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1、《我国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四期;
2、《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化说明理论》,载《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3期;
3、《我国合同法是否需要独立的预期违约制度》,载《政法论坛》,1998年第6期;
4、 《格式合同及其规制》,载《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6年第10期;
5、《破产、和解与重整制度比较研究》,载《中国博士后文集》,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 年版。
6、《论破产原因》,载《政法论坛》,1995年第6期;
7、《破产犯罪的比较研究》,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2期;8、《论破产程序中的取回权》,载《比较法研究》,1995年第3期。
9、《论破产法上的免责制度》,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一期。
10、《中国新破产法起草中的主要问题》,载《中国法律》,2000年8月第4期。
11、《重申破产法的私法精神》,载《政法论坛》,2002年6月第3期。
12、《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载《中国法学》2002年8月第4期。
13、《论商法的传统与理性基础》,载《法制与社会的发展》2002年12月第6期
14、《论商事合伙的特质与法律地位》,载《行政与法》2002年2月第1期
15、《从契约自由的基础看其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载《比较法研究》2002年10月第4期。
16、《论和解与重整的差异与价值考量》,载《私法》,2002年第2期。
二、专著与教材类:
1、《合同法原理》,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56万字。个人独著。
2、《破产法律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36.3万字。个人独著。本人任副主编,并撰写10万字(全卷约30万字)。
3、《契约法学》,(《中国现代科学全书》中的一卷),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35万字。
4、《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36万字
5、《票据法理论与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35万字。
6、《商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70万字。
7、《民法学》,杨振山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本人撰写15万字。
8、《民法学》(司法部组织编写的14门主干课教材之一),江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正在出版)。本人任副主编并撰写25万字。
9、《民商法学》,群众出版社,1999年版,
10、《俄罗斯联邦民法典》,1999年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本人为合作译者,翻译约12万字。
获奖情况:
1、 1995年获得国家博士后优秀研究奖;
2、 1995年获得国家教委对优秀回国留学生科研启动资助;
3、 1995年获得政法大学曾宪梓教学奖;
4、 1996-1998年参加了由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中国司法制度改革》课题;
5、 1998年获得霍英东科研基金资助;
6、 1997年到1998年连续被评为政法大学优秀教师。
7、 2000年6月被政法大学评为曾宪梓教学奖一等奖。
8、 2001年被列入北京“百人工程”培养人选
9、 2002年被政法大学本科生评为“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10、 2002年被政法大学评为“杰出青年教师”并获得“杰出青年教师基金”奖励。


方流芳教授:
个人情况: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52年生
最后学历:博士
专业方向:民商法学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1、郑百文资产债务重组:法律视角的评述 ,载《中国经济时报》2001年4月26日
2、公司词义沿革考,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3期2000年6月
3、民事诉讼收费考,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1999年第2期;《人大法律评论》,2000年第1期。1999年 4月
4、国企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权力和利益冲突,载《比较法杂志》,1999年第3、4期;《台湾政治大学法律评论》第62期全文转载。1999年9月
5、罗伊判例: 关于司法和政治分界的争辩---堕胎和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司法解释,载《 比较法杂志》,1998年第1期1998年2月
6、哈佛法律评论考察,载《比较法杂志》, 1997年第4期1997年9月
7、中国法学教育观察(2000年修正版本),载《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
8、The Governmental Role in M&A in China: The Kodak Case(中国公司并购中的政府角色—以柯达为例),10 Australian Journal of Corporate Law 81-88 (1999)1999年7月
9、一个误导公众的错误表述,载 中国经济报道2001年5月7日



张楚教授

个人情况: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56年9月
最后学历:博士
专业 :知识产权法
职务: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
社会兼职:国家中等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1、《国际电子商务立法新动向》载于《信息网络安全》2002年第3期
  2、《关于制订数字签名法的若干问题》载于《计算机安全》2002年第1期
  3、《海南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评析》载于《信息安全》2002年第1期
  4、《国外信息网络立法概览与启示(上)》载于《信息网络安全》2001年第9期
  5、《国外信息网络立法概览与启示(下)》载于《信息网络安全》2001年第10期
  6、《网络公证对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意义》载于《电子商务》2001年第7期
  7、《论电子认证法律关系》载于《北京邮电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8、《关于电子商务立法的环顾与设想》载于《法律学科》2001年第1期
  9、《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及设想》载于《信息安全》2001年第1期
  10、《美国的网络公证行动》,载于《中国公证》2001年第1期
  11、《论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载于《商法研究》2001年第4期
  12、《开放系统自由市场与因特网规范》,《商事法论集》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
  13、《关于电子商务立法的思考》载于《中国科技》2000年第9期
  14、《美国电子商务法评析》载于《法律科学》2000年第2期,同时被人大复印资料和高校文科学报文摘
  15、《论电子商务法》载于《政法论坛》2000年增刊
  16、《关于电子代理人法律问题的分析》载于《人文杂志》2000年第4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转载
  17、《论我国商法规范的二元结构》载于《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
  18、《商事信用责任初探》载于《广州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
  19、《我国民法的本质特征是私法》(与江平教授合著)《中国法学》1998年第6期
  20、《市场经济与我国法学教学问题的思考》载于《广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
  21、《论商事代理》载于《法律科学》1997年第4期,获1998年广州市政府哲学与社科成果二等奖,一等奖空缺。
  22、《图书价格立法问题》载于《价格月刊》1997年第3期
  23、《创名牌与强化工业产权意识》载于《改革导刊》1996年第9期
  24、《论隐名民事法律行为》载于《法律科学》1996年第5期
  25、《论我国的公司注册资本制度》载于《广东法学》1996年第3期
  26、《信息立法——信息产业化重要条件》载于《广州日报》1996年7月2日理论版
  27、《论产权移转登记在房屋买卖中的效力》载于《法律科学》1992年第4期,获广东省法学会研究成果二等奖,一等奖空缺
  28、《婚姻介绍所服务法律问题初探》载于《婚姻与家庭》1990年第1期
  29、《关于完善我国房屋租赁制度的若干建议》载于《中国房地产》1989年第9期

  30、《论分期付款房屋买卖的法律调整问题》载于《法律科学》1989年第4期

  31、《技术合同法若干问题初探》载于《经济与法》1988年第2期

  32、《简论合同终止》载于《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8年第3期

  33、《法律效力定义刍议》载于《法学与实践》1988年第2期,被人大“法学”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34、《论个人房屋的商品性及私房保护问题》载于《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7年第3期

  35、《苏联民法对作者人身权的保护》载于《国外法学动态》1988年第1期

  36、《苏联法律对个人生活秘密权的保护》载于《国外法学动态》1987年第3期

二、专著类:

  1、《电子商务法初论》25万字(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

  2、《电子商务法导论》49万字(副主编),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版

  3、《外国电子商务法》50万字(主编),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版

  4、《电子商务法》33万字(独著、21世纪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4月版
  5、《美国电子商务法》28万字(合著),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版
  6、《电子商务与交易安全》30万字(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版

  7、《电子商务法案例分析》33万字(合著)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版

  8、《电子商务法》45万字(合著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版

  9、《电子商务法》(主持翻译),原著作者(美)Jane. Winn,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三、科研项目:

  1、教育部社科重大项目“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研究”之子课题“电子签名立法比较究”(子课题负责人)。预定经费4万元,到位2万。
  2、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之一:“网络法学”(项目负责人)。预定经费2万元,已全部到位,将于03年4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
  3、国务院法制办“电子签章立法草案(03年国务院一类立法项目)”(项目主持人),经费待定。
  4、 主持译著《网络法》,原著作者(美)Ferrera,社科文献出版社2003年3月版(待出版)
  5、《网络法》(主编)(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4月版(待出版)



许传玺教授

个人情况: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8年11月
最后学历:法博士、人类学博士
专业方向:民商法学
职务: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院长、教授
主要社会兼职:
1、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法律专家;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法律专家
2、世界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法律委员会主席
3、《美国比较法学刊》编委 (Editor,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4、美国比较法学会理事 (Director, The American Society of Comparative Law)
5、旅美中国法学会主席 (President, The Chinese Law Society of America)
6、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7、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

科研情况:
一、论文类:
1、中国古代民事法律实践研究:课题、理论与方法,《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即出
2、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发展,《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发展》一书绪言,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
3、行政罚款的确定标准:寻求一种新的思路,《中国法学》,2003年第4期
4、侵权法事实自证制度研究,《法学研究》,2003年第4期
5、Introduction, Understanding China''s Legal System (《美国的中国法研究》一书序言),美国纽约:纽约大学出版社,2003年
6、中国法研究、法律改革及其他,《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夏季号
7、中国侵权法现状:考察与评论,《政法论坛》,2002年第1期
8、Contract Law (合同法), 载王晨光、张宪初主编,Introduction to Chinese Law (《中国法概论》),香港及新加坡:Sweet & Maxwell 出版社,2002年第二版
9、Financial Leasing in China (中国的金融租赁业; 与 Lester Ross 博士合著),China Business Review (《中国商业评论》),2001年第1期
10、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hina''s Contract Law (中国合同法的主要原则; 与王利明教授合著),Columbia Journal of Asian Law (《哥伦比亚大学亚洲法学刊》), Volume 13, #1, pp. 1-34 (Spring 1999)
11、美国的司法独立及其给我们提供的借鉴,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评论》,1998年6月号“宪政专集”

二、专著类:
1、《英美侵权法:原理与判例研究》(专著;上、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即出
2、《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发展》(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3、Understanding China''s Legal System: Essays in Honor of Jerome A. Cohen (《美国的中国法研究》)(主编),纽约:纽约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4、“Face:“ An Ethnographic Study of Chinese Social Behavior (《面子与脸:对中国人社会行为的人类学研究》),美国耶鲁大学博士论文;密执安州:大学微胶国际出版公司1997年第一版

三、译著及其他类:
1、《美国法律重述汉译丛书》(丛书主编)(该丛书包括对各主要《美国法律重述》的中文译文,将在约十五年内出齐;首批书目—《侵权法重述—纲要》、《侵权—产品责任》及《公司治理原则:分析与建议》(两卷本)将于2004年出版),北京:法律出版社,进展中
2、《美国法精要》(Westlaw Nutshell Series) 丛书总序及《合同法精要》一书前言,北京:法律出版社及美国西方出版公司 (West Group) 联合出版;首批书目包括《合同法精要》、《公司法精要》、《侵权法精要》等十五种,1999-2000年出版;第二批书目包括《物权法精要》、《国际法精要》等十五种,2003-2004年出版。

学术活动
1、2001-2002年,担任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专职研究员,主要从事民商法(尤其是侵权法、代理法)方面的研究,并负责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在有关立法方面的咨询与合作
2、2000-2001年,担任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亚洲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与杰罗姆·柯恩 (Jerome A. Cohen) 教授在纽约大学法学院共同讲授《中国当代法律制度》研讨课
3、2000年至今,担任美国纽约市律师协会外国及比较法委员会委员 (Member, Committee on Foreign and Comparative Law, Association of the Bar of the City of New York)
4、1993年至今,担任全美人类学学会 (American Anthropological Association) 会员

获奖情况:
1、1996-1999年 美国哈佛大学校级研究奖金获得者
2、1991-1996年 美国耶鲁大学校级研究奖金获得者
3、1987-1988年 北京大学光华奖学金获得者
4、1983-1987年 北京大学学习优秀奖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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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31.151 于: 2004-06-08 18:31:13.0]
结论: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不错的大学,但目前暂时落后,尚需继续努力,不要因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就诋毁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与西政本是兄弟院校,都面临经费短缺等各种困难(西政同学以为国家拨给中政的经费很多,其实与西政差不了多少),应互相支持,而不是互相拆台。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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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31.151 于: 2004-06-08 18:54:13.0]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西政那位学生说“西政招博士生,从不将这个专业挂靠在那个专业名下招--比如明明国家只给了A法博士点,却大招特招B法博士生”.我个人认为,这种挂靠无可厚非。比如说,著名行政法学专家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时,挂靠行政诉讼法培养行政法博士,这有什么不妥?内行都认为行政诉讼法和行政法原本是一个学科。还有,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博士(徐显明校长是著名的人权理论专家?o他的许多观点已经成为中国政府的观点。一位研究中国法的日本学者在其《人权与相对主义》一书中称徐显明为「中国法理学三剑客」之一。香港《镜报》杂志评价他是「中国最知名的人权专家」)曾挂靠法制史专业招收法哲学史(属法理学)博士生,这又有什么不妥?所以,作结论的前提是,你必须对相关事实有所了解!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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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31.151 于: 2004-06-08 18:56:01.0]
著名行政法学专家应松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时,挂靠行政诉讼法培养行政法博士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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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31.151 于: 2004-06-08 19:03:15.0]


著名行政法学专家应松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时(95年调至国家行政法院),挂靠行政诉讼法培养的第一个行政法学博士就是当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著名青年行政法学家、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马怀德教授!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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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31.151 于: 2004-06-08 19:28:55.0]
需要说明的是,我认为中国政法大学过去不是,现在也不是全国最好的大学,面对北大、人大、武大等著名大学,中政学子从来不会说中国政法大学是全国最好的大学,它只是一所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著名法学学府.当然,西南政法大学也是国内著名法学学府.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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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30.9 于: 2004-06-08 19:45:20.0]
北京大学法学院简介

  北京大学法学院于1999年6月26日正式宣布成立。她的前身是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始建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1952年,国家进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并入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在政务院副总理、中央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的直接指导下,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得以重建。“文革”中,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免遭解散厄运的政法院系之一。随着1977年正常的高考招生制度在全国得以恢复和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启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在最近的25年中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在加强学科建设、培养引进师资、扩大办学规模、培育优秀人才和积极参与国家法制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律院系的前列。自1977年以来,先后担任法律学系(法学院)主任(院长)的有陈守一、马振明、张国华、赵震江、魏振瀛、吴志攀、朱苏力。

  北大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现有在职教授35名(其中博士生导师29名,另外还从校外聘请了5位专家担任博士生导师),副教授32名,讲师12名,教学辅助和行政管理人员共23名。他们在我国法学教育、科研和立法、司法实践等领域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北大法学院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10个硕士点,现有在校博士研究生217人、硕士研究生1128名,本科生704名;知识产权法第二学士学位学生58人;继续教育系列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生1200人;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定向培养大专起点升本科在职干部17044人;与香港树人学院联合办学培养的本科生和硕士生340人。1995年6月,我院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知识产权学院,面向全国招收知识产权第二学位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另外,北大法学院还有来自世界名地的外国留学生107名。

  北大法学院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四个国家重点学科。

  北大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是我国最早设置硕士点和博士点的学科之一。北大法学理论教学科研力量雄厚,长期以来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法学理论博士点有以下方向:法理学、立法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学;硕士点有以下方向:法理学、立法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学、司法制度等。陈守一、沈宗灵等老一代法理学家和朱苏力、周旺生、贺卫方等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带领北大法学理论学科始终站在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最前列。

  北大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已有五十年的历史,自1978年始设硕士点,招收中国宪法、外国宪法等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之后又增设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港澳基本法研究方向;1989始设博士点,招收中国宪法、外国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外国行政法、港澳基本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肖蔚云、罗豪才、姜明安等教授是我国宪法行政法学界的学术带头人。

  北大法学院最早在全国设立了经济法学本科专业和经济法学硕士点。1996年设立了博士点。北大经济法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名师云集,既有杨紫?@等老一辈经济法学者也有吴志攀、张守文、刘剑文等中青年著名学者。北大经济法学科在经济法理论、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等方面,一直居全国的领先地位。

  北大法学院刑法学科的刑法硕士点是我国最早的刑法硕士点之一,从1978年开始招收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1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北大刑法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储怀植、张文、刘守芬等老一辈刑法学家和陈兴良等中青年教授组成的强大师资阵容为我国刑事法学理论的发展、高级刑事法制人才的培养以及立法的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北大刑法学科在刑法理论、刑事政策和犯罪学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北大刑法博士点分为以下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外国刑法、犯罪学。刑法硕士点分为以下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外国刑法、刑事政策、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含监狱法)。

  除了上述四个全国重点学科以外,北大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近年来又通过引进人才和选留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师资队伍,并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了出色的成果,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北大法学院还设有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刑事法理论研究所、世界贸易组织法律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税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法制信息中心等二十多个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每年组织许多专业的学术活动,并为研究生提供许多学术交流和研讨的机会,对法学院整体学术氛围的营造起到良好的作用。

  北大法学院所属的法律图书馆馆藏量和自动化水平在综合大学法律院系中居于领先地位。现有中外书刊8万余册,阅览座位190个和两个“电子阅览室”,共有50余台联网电脑,可以浏览国际网和迅速地查询信息,使法学院的学生与世界法律发展同步。

  在国际交流方面,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北京大学法学院也迅速地迈向开放的、国际化的法学院。北大法学院大力开展了海外研究与进修计划,为教员及研究生提供扩展学术视野和增进国际交流的机会。频繁而深入的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遍布海外的校友和朋友,使北京大学法学院与世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学院、法学教育和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和政府司法机构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和深厚的友谊。目前,北京大学法学院与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美国、荷兰、英国、台湾、香港、以及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等国际组织建立了持续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在学者互访、合作研究、交换图书资料和信息以及互派学生等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

  法学研究与法律教育的繁荣使北京大学法学院吸引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法律学人。近几年来,法学院多次举办大型的国际会议及学术活动。先后有近百人次的海外知名学者和法律专业人士来到北京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开展学术交流和举办学术讲座,其中包括美国最高法院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哈佛大学蔡斯教授,耶鲁法学院舒瓦茨教授、被誉为GATT之父的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约翰·杰克逊教授等享有国际声誉的著名学者,他们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带来海外法学和实践发展的最新信息。北京大学法学院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赴海外交流访问,把中国的法学研究成果和法制建设成就引介到海外。王铁崖教授和赵理海教授分别担任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和海洋法法庭法官,为中国赢得了极大的荣誉。

  现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每年招收来自欧、美、亚、非国家的留学生约30人。每年与美国密苏里堪萨斯法学院合作为美国法学院学生举办为期三周的“中国法律讲习班”。受香港律政司委托,每年为该司外裔政府律师进行两期大陆法律培训。2003年4月,为培训亚太地区WTO成员的高级贸易政策官员的“WTO亚太地区贸易高级培训中心”在北大法学院设立。

 北京大学法学院正在为成为世界一流法学院而努力。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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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27.21 于: 2004-06-09 21:05:55.0]
又有人在骂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有什么不好,法学(含社会学\政治学\马克思理论等)名列全国前三名!
2004中国大学各学科前10名学校
法学

1 A++ 北京大学

2 A++ 中国人民大学

3 A++ 武汉大学

4 A+  中国政法大学

5 A+  复旦大学

6 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7 A 清华大学

8 A 西南政法大学

9 A 浙江大学

10   A 吉林大学


(武书连 吕嘉 郭石林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学学研究所)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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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27.179 于: 2004-06-10 17:48:38.0]
转贴:
关于:欢迎参与评选:中国最贱的大学 [回复]
[作者: 218.6.165.11 于: 2004-06-10 11:33:43.0]



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最溅的大学和最可耻的大学
中国校友会(www.cuaa.net)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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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29.197 于: 2004-06-11 21:12:30.0]


关于:请举手-=--北京大学==最令人恶心的大学 [回复] [作者: 218.2.226.132 于: 2004-04-21 15:19:13.0]



中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武汉大学算什么东西,还有最恶心的北大、人大,能与我们西政比吗?傻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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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27.74 于: 2004-06-12 00:35:46.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仅次于中国政法大学的财经政法大学!

http://www.2003.com.cn 2003-06-26 东方教育



简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8000余人、研究生近千人。下设法律、经济法、国际法三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司法考试研究与培训中心,十一个科研机构、一个图书馆和福特基金法官培训项目管理委员会。具有博士、硕士及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权。

法学院师资力量强大。现有法学专任教师200余人。其中教授30人,平均年龄只有42岁,副教授50余人,平均年龄只有36岁。法学类专任教师中有博士(含在读博士生)50余人,是目前除中国政法大学之外拥有法学类博士学历人数最多的法学院。专任教师人数多、专业分布齐全,对国家规定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每门都有4名以上正、副教授作为固定的专业任课教师。这些在全国各院校中都居于前列。

名师:特别需要提出的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在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刑法学等专业领域,已涌现出了一批在全国法学界有相当学术影响的优秀中青年学者,他们是:(按姓氏笔画为序)法学博士方世荣教授、王全兴教授、齐文远教授、吕忠梅教授、刘茂林教授、萧伯符教授、法学博士吴汉东教授、陈小君教授、法学博士陈景良教授、法学博士范忠信教授、覃有土教授、法学博士童之伟教授等。他们除担任博士、硕士生导师外,一部分已被国内一些著名学府聘为博士生导师、导师组成员或特约研究员等。如覃有土教授受聘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吴汉东教授受聘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方世荣教授受聘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吕忠梅教授受聘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等。

法学院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渠道畅通,在国外分别与美、德、意等十多个国家的法律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国内,与港、澳、台及内地各法律院校系和研究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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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31.79 于: 2004-06-12 11:31:24.0]
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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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27.76 于: 2004-06-13 16:34:43.0]
西政还过得去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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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知廉耻的西政(转贴) [回复] [作者: 222.84.130.228 于: 2004-06-14 15:28:25.0]
西北政法学院怎么样啊!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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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
 2008年
· 2008年7月22日,2008年7月22日,中国校友会网发布《中国奥运冠军调查报告》,报告对1984-2006年我国获奥运金牌情况、项目分布、奥运冠军的性别构成、年龄构成、出生地区、就读高校及专业、媒体关注度、职业近况等状况展开调查分析。调查显示,奥运赛场“巾帼成夺金主力”,跳水、举重和乒乓球等优势项目整体领先,辽、鄂和苏出生的奥运冠军最多,邓亚萍和伏明霞获奥运金牌最多,刘翔、王励勤和张怡宁最受媒体关注,北京体育大学最受冠军青睐,奥运冠军退役职业选择多样化,过半从事体育相关工作。 《中国奥运冠军调查报告》是由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和21世纪人才报等联合编制完成,是我国首个针对奥运会金牌获得者展开的调查报告。中国校友会网总编赵德国介绍说,调查报告目的旨在展示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体育事业所取得辉煌成就,让社会各界了解1984-2006年我国奥运冠军的基本概况,为热爱、关心与支持我国体育事业的各界人士提供参考。 中国校友会网还依据《中国奥运冠军调查报告》调查结果发布1984-2006中国各省市奥运冠军排行榜、1984-2006中国城市奥运冠军排行榜(地级以上城市)、1984-2006中国运动员奥运会金牌排行榜、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奥运冠军排行榜、2008中国最受奥运冠军青睐大学排行榜等榜单。
 2008年
· 2008年6月5日,发布《1999-2007中国高考状元调查报告》,报告由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和21世纪人才报等联合编制完成,这是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连续第2年发布高考状元调查报告。《1999-2007中国高考状元调查报告》对我国1999-2007年高考状元的性别构成、姓氏构成,就读高校、就读专业、就读中学等状况展开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状元情结”驱动高考状元之争,北大、清华和香港高校“三足鼎立”;报告呼吁国家、地方改革高校招生制度,联合企业等设立专业奖学金,积极引导高分考生选择就读国家急需发展的专业。 课题组依据调查结果发布1999-2007“中国高考状元姓氏排行榜”、“中国最受高考状元青睐大学排行榜”、“中国最受高考状元青睐专业排行榜”、“中国中学高考状元排行榜”等。
· 2008年5月28日,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2008中国民办高校评价研究报告》,在2008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上,江西蓝天学院蝉联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榜首。位居前十名的民办大学依次是江西蓝天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北京城市学院、黄河科技学院、西安外事学院、仰恩大学、西安翻译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上海建桥学院和黑龙江东方学院。在2008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上,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居前三名,位居前十的其他独立学院依次是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和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同时 推出2008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和2008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 (中国民办高校排行榜)
· 2008年4月,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将发布《2008中国两院院士调查报告》,调查报告除对1955-2007年我国当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区、学历构成、毕业院校和工作单位及相关地区分布等情况展开分析外,课题组依据院士出生地、毕业院校与申报单位所在地区在国内首次发布2008中国各省市院士排行榜、2008中国城市院士排行榜。还依据两院院士的毕业高校、申报高校发布2008中国高校院士校友榜和2008中国高校院士排行榜。
· 2008年1月8日,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正式发布《2008中国高校富豪校友排行榜》,北京大学以绝对优势高居富豪校友榜榜首,摘得“中国富豪摇篮”桂冠! 全国共有131所普通高校先后有300多名校友入围2003年-2007年中国富豪榜。其中北京大学以27名校友入围的绝对优势高居“2008中国高校富豪校友榜”榜首,成为当之无愧的“中国富豪的摇篮”。浙江大学17人位居第2名,清华大学16人居第3名,复旦大学15人居第4名,中国人民大学13人居第5名,华南理工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各8人并列第6名,南京大学、中南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山东大学各有7位校友入围并列第8名
· 2008年1月2日,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正式发布《2008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这是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和21世纪人才报连续第6年发布中国大学排行榜。北京大学超越清华大学荣登“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榜首,清华大学下降至第2名;复旦大学和浙江大学仍列第3和第4名;与2007年相同,南京大学列第5名,上海交通大学列第6名,武汉大学列第7名;吉林大学上升至第8名,中国人民大学和四川大学进入前十名,分列第9和第10名,其中四川大学是首次进入前十强。同时发布:高校国家重大自然科学奖排行榜、高校Nature&Science论文排行榜、高校国家重大技术发明奖排行榜、高校国家重大科技进步奖排行榜 高校中国专利奖金奖排行榜、高校社会科学贡献力排行榜、2007中国高校杰出社会科学家校友榜、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 ;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21世纪人才报;编写: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执笔:赵德国、蔡言厚、冯用军、王凌峰和刘明等
 2007年
·2007年8月: 2007年12月24日,“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2007中国杰出社会科学家研究报告》正式揭晓,报告公布了“2007(首届)中国杰出社会科学家”入选名单,来自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505名学者入选。报告公布的入选学者工作单位、研究领域和毕业院校等统计结果显示,中国社会科学院入选“杰出社会科学家”的学者人数最多,位居全国首位;北京大学教师和校友入选“杰出社会科学家”的人数最多位居全国高校首位,中国人民大学和复旦大学紧随其后,位居高校第二和第三名;法学学科“杰出社会科学家”人数最多,教育学学科最少。 ;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21世纪人才报;编写: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执笔:赵德国、蔡言厚、冯用军、王凌峰和刘明等
·2007年8月: 2007年8月6日,我国首个针对高考状元职业状况的调查报告--《中国高考状元职业状况调查报告》出炉,报告由“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历时6个月时间通过对1977-1998年我国各省市自治区高考状元的职业状况的调查与研究得出的。调查显示,高考状元大学期间学习能力突出,考研深造和出国留学成为毕业首选;高考状元职业发展并不理想,职业成就平平远低社会预期;状元仅是“考场状元”,尚未成为“职场状元”。 ;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21世纪人才报;编写: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执笔:赵德国、蔡言厚、冯用军、王凌峰和刘明等
·2007年5月:发布《2007中国民办高校评价研究报告》,发布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2007中国民办高校评价研究报告,同时 推出2007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和2007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 (中国民办高校排行榜),其中江西蓝天学院位居2007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榜首,西安外事学院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分列第二和第三;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名列2007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前三名;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21世纪人才报;编写: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执笔:赵德国、蔡言厚、王留拴、冯用军、王凌峰、黄天彦、黄新勇和刘明等
·2007年5月:发布《1999-2006中国高考状元调查报告》,发布中国最受高考状元青睐大学排行榜、中国最受高考状元青睐专业排行榜、中国最受高考状元青睐院系排行榜、中国中学高考状元排行榜,将推出2007中国民办高校评价研究报告,同时将推出2007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和2007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中国民办高校排行榜);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和21世纪人才报;编写: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执笔:赵德国、蔡言厚、冯用军、黄天彦和刘明等
·2007年1月04日:发布2007中国大学排行榜、2007中国高校科学贡献力排行榜、2007中国高校杰出校友榜和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并公布《2007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同时开展中国杰出社会科学家遴选工作,将推出2007中国民办高校评价研究报告,同时将推出2007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和2007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中国民办高校排行榜);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和21世纪人才报;编写: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执笔:赵德国、蔡言厚、冯用军和刘明等
 2006年
·2006年6月27日:发布2006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21世纪人才报·大学周刊;编写: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委员会;
·2006年5月19日:发布2006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并公布《2006中国民办大学评价报告》;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21世纪人才报·大学周刊;编写: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委员会;执笔:赵德国、王留栓、冯用军和刘明等
·2006年1月05日:发布2006中国大学排行榜和中国高校杰出校友榜,并公布《中国高校杰出人才培养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21世纪人才报·大学周刊;编写: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委员会;执笔:赵德国、蔡言厚、冯用军和刘明等
 2005年
·2005年6月10日:发布2005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21世纪人才报·大学周刊
·2005年4月:发布2005中国高校富豪校友榜和中国高校院士校友榜;
·2005年3月29日:发布2005中国大学排行榜;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21世纪人才报·大学周刊、TOM教育
 2004年
·2004年4月10日:发布2004中国大学排行榜;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
 2003年
·2003年10月:发布2003中国大学排行榜;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
 2003年
·2003年10月:发布2003中国大学排行榜;编制单位:中国校友会网
 2001年
·2001年11月:中国校友会网正式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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